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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中税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学员选拔培养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3 09:07      来源:原创
津税协发[2023]9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中税协发〔2022〕58号)要求,选拔中税协2023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训对象。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所结合实际情况于6月23日前完成推选。
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23120684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学员选拔培养的通知
               
                            2023年6月12日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文件
 
中税协发 【2023】 25 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学员选拔培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加强税务师行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符合我国涉税专业服务工作需要的优秀税务师人才,按照《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22〕58号),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决定启动2023年度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学员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高端人才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依规诚信执业,严格遵守税务师职业道德;
2.税务师事务所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以上职务;
3.登记成为中税协会员8年及以上;
4.“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费在税务师事务所缴纳;
5.提交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二)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优先选拔:
1.“两代表一委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具有经济类中级以上职称;
3.受到过省(市)级以上表彰或在省级以上各类业务竞赛中获得奖励;
4.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行业业务有关的学术论文。
(三)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录取高端人才培训对象: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
2.违规提供涉税服务牟取利益,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3.受到行业自律惩戒的;
4.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培养对象的选拔
培养对象的选拔程序如下:
(一)高端人才培训对象由个人自愿申报,申请人请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www.ecctaa.com)—“高端人才”管理模块,填报《申请书》及附件等证明材料,经税务师事务所推荐(分所同时需要总所推荐),在6月25日前报至申请人执业所在地区的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
(二)地方税协应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通过“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www.ecctaa.com)—“高端人才”管理模块在7月5日前上报中税协教育培训部。
(三)中税协设立高端人才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税务师代表、有关部门代表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组成。中税协教育培训部对《申请书》及附件等材料进行复核。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1.不符合申请条件;
2.不按规定要求填报申请书;
3.提供的材料不齐全。
(四)评委会实行会议评审。评审结果由评委会主任签署意见,报中税协。评审结果在中税协官网(www.cctaa.cn)进行公示。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高端人才学员培养周期为两年,首次集中培训为期9天,时间初步定在2023年9月,地点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具体开学时间与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
中税协教育培训部(010)83755852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