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2014年度执业会员
个人会费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交纳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协会从即日起收取2014年度执业个人会员会费。现通知如下:
一、交费时间:10月20日至11月10日;
二、交费标准:执业税务师个人会费每人每年800元;
三、具体要求:执业税务师个人会费由所在事务所代收代交,交费时请务必携带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个人会员证及事务所团体会员证,协会将在会员证上粘贴年检合格标签。望各事务所认真组织,做好工作,按时完成交费任务。特此通知。
谢谢合作!
联系人:杨红捷 23397659
梁红英 23113181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