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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税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8 15:35      来源:原创

 

关于印发《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税法宣传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税协发【20172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税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事务所认真组织落实。

 

 

                        2017418

 

 

 

 

 

 

 

 

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税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七五”普法规划,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提出的“结合第2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掀起一轮税收大宣传’”的指示,以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为主题,促进全社会掀起税法知识学习宣传热潮,发挥税务师行业专业优势。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全国税法知识竞赛和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我市组织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74月至9月,在第2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启动。

二、领导小组

  长:雒明山

副组长:靳伟权     张连明  朱士田   

成员:市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三、参加人员

面向全社会重点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专院校大学生、税务师行业及相关社会组织人员。

四、活动内容

(一)全国税法知识竞赛活动

1、竞赛组织方式

本次竞赛活动得到了中央统战部八局、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指导。

竞赛分个人赛和团体赛,个人赛面向全社会,团体赛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

个人赛分初赛、复赛、现场决赛,团体赛为现场决赛。

个人赛初赛、复赛为网上答题。全社会人员可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www.cctaa.cn)、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微信公众号(CCTAAWX)、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校(www.cctaa-wx.cn)或是直接登录网址:js.cctaa-wx.cn实名注册后,参与知识竞赛答题。竞赛支持手机答题。

个人初赛成绩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分别排序,前30%的选手进入复赛,个人复赛成绩排名前100名进入决赛。

团体赛在个人复赛基础上组团。团体组报名资格按组团单位的个人复赛入围人数降序排名,前10名的单位可报名组团参加团体赛。组团单位在竞赛系统上下载并填写团体赛报名表,发组委会邮箱。

2、竞赛内容

初赛内容以税法知识为主,以相关财务、会计及涉税服务实务等内容为辅;复赛、决赛内容涵盖税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等知识。

涉税政策法规截止时间为2017331日。

在大赛期间,中国税务出版社为选手免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规》(2017年电子版)网络阅览;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为选手免费提供最新税收法规、案例等资料查询服务,可在报名注册页面登录。

3、竞赛规则

个人赛

①初赛

竞赛时间:20174209:0052017:00止。

网上答题:竞赛系统随机组题,单选题60道、判断题40道,答题时间40分钟。每位选手有两次答题机会,取高分作为参赛成绩,分数相同者,随机抽签决定名次。

复赛名单公布时间为2017525日至31日。

②复赛

竞赛时间:2017619:0061517:00止。

网上答题:100道单选题,答题时间40分钟。答题规则同初赛。

复赛成绩排名前100名的选手晋级决赛,如有放弃,自动递补。

个人决赛名单公布时间为2017620日至25日。

③决赛

竞赛时间:20179月。(具体时间、地点、竞赛细则另行通知)

团体赛

时间:团体排名公布时间:2017620日至25日。

20179月。具体时间、地点、竞赛细则另行通知。

4、奖项设置

竞赛奖项设置个人奖、团体奖、组织奖。获奖选手、获奖单位均颁发《全国税法知识竞赛获奖证书》,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个人奖

一等奖(20名),各奖励现金10000元。

二等奖(30名),各奖励现金5000元。

三等奖(50名),各奖励现金2000元。

复赛成绩排名前3000名选手获优胜奖,颁发获奖证书。

另外,还有以下形式奖励:

①市税协对我市参赛选手获得全国一等奖的各增加奖励现金5000元;对获得全国二等奖的各增加奖励现金2500元;对获得全国三等奖的各增加奖励现金1000元。对我市进入决赛选手各奖励现金1000元。

②凡复赛选手报名参加2017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者,每科奖励100元,在2017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即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申请领取。

③进入决赛选手由税务师事务所优先提供实习或录用机会。

④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为个人决赛获奖选手提供合计十万元奖品;为进入复赛的选手提供全国范围内的财税实操场地。

团体奖

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奖和高等院校团体奖各10名,其中:

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50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励现金30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励现金20000元。

卓越奖(4名),各奖励现金10000元。

组织奖

优秀院校奖(10名),各奖励现金10000元,依据各高等院校初赛人数排名确定。

优秀协会奖(10名),各奖励现金10000元,依据各省(自治区、市)或其他行业协会参加初赛人数排名确定。

优秀税务师事务所奖(10名),各奖励现金10000元,依据组织客户企业参加初赛人数排名确定。

市税协对我市获得全国组织一等奖的各增加奖励现金25000元;对获得全国组织二等奖的各增加奖励现金15000元;对获得全国组织三等奖的各增加奖励现金10000元;对获得组织卓越奖的各奖励现金5000元。

对我市高等院校及税务师事务所组织前10名单位额外增加奖励5000元。

以上奖金均为含税金额。

5、任务及要求

①市税协负责本市税法知识大赛进校园、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工作。

②各税务师事务所负责组织动员本所全体工作人员参与全国税法知识竞赛并积极联系10家以上企业客户人员参与竞赛活动。

③参赛选手报名注册时,推荐参赛单位请填写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④各单位初赛答题结束后,请将本所参赛人员名单及企业客户名单、人数及考试截图(截图含参赛人员姓名)汇总报市税协秘书处。

(二)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

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主要面向高等院校大学生。进校园活动要充分发挥税务师行业的专业优势,宣讲内容以税法、税务师考试为主,同时增加大学生就业指导等内容。

我市税协将联系我市有关院校开展“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并与高等院校协商确定参加全国税法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的组织事宜。推动税务师行业与高校合作,引导税务师事务所与高校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让更多的大学生认识税务师行业和事务所职业,让更多的大学生报考税务师,将税务师事务所作为择业选择之一。请有意参与活动的事务所做好准备(宣传展牌、宣传资料、横幅等),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宣传活动各阶段中鲜活的素材(文字、照片、视频等)请及时报送市税协秘书处。

 

 

2017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