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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6 14:27      来源:原创

 

关于转发《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

 

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津税协发【2018】16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最近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了十分重要的讲话,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并走向更加广阔舞台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提出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
    各税务师事务所要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发挥涉税专业服务组织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职能作用。做好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涉税专业服务;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优势,助力民营企业发展,为民营企业转型改制、经营管理决策当好参谋;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自身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坚持诚信执业,规范服务行为,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