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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4 14:26      来源:原创

 

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

 

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通知

 

 

津税协发【2019】1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关有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8687号)。请各税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学习,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优势,积极 配合税务主管部门开展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宣传辅导和涉税专业服务。

一、充分发挥涉税行业协会和机构的专业化作用

个人所得税新税制的实施,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带来空前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面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政策咨询、宣传辅导工作将异常繁重,涉税专业服务等社会力量在支持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具有重要作用。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优势,积极 配合税务主管部门开展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宣传辅导和涉税专业服务。

二、积极主动,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市税协根据市税务局总体安排和需求,选派行业专家和同心服务团志愿者,参加12366专家咨询、办税服务厅专家咨询和辅导讲座活动。

(二)各税务师事务所要主动为客户和纳税人,开展个人所得税改革专项辅导公益活动。并及时将活动情况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三)鼓励税务师事务所的行业税务专家,通过微博、微信、微课堂等方式,免费开展个人所得税改革宣传,从专家专业角度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阐释改革积极意义,发挥正向引导作用,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鼓励税务师行业协会同心服务团志愿者,开展个人所得税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园区”宣传辅导公益活动,向社会宣传个人所得税法相关知识。

(五)鼓励税务师事务所组织开展个人所得税公益大讲堂活动,免费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宣传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专项附加扣除等改革内容。

(六)及时向税务机关 和市税协沟通反馈。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求以及专业服务的角度,向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建议或通过市税协向市税务局沟通反馈。

三、诚信依法执业,规范做好涉税服务

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个人所得税政策咨询、办税咨询、纳税申报、汇算清缴代理、专业税务顾问等服务,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纳税申报表的填报、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等事项。在提供服务中,应当引导纳税人树立诚信申报、诚信纳税的理念,共同维护社会诚信体系。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严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不得借个人所得税改革实施之机乱收费、高收费。不得蒙蔽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谋取不当经济利益,损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合法权益。不得以税务机关名义或利用参加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之机招揽生意。

四、建立专项信息报送和情况反馈制度

各税务师事务所要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并及时反馈信息。各所将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以来,宣传、辅导、培训情况,在110日前集中上报,以后每周五上报动态活动情况。

 

 

                            20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