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中税协关于开展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市税协于2023年12月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津税协〔2023〕?号( 以下简称 “实施方案”)。近日,中税协再次下发文件,就此项工作进行了深入具体的部署,为保证工作落实落细,市税协结合实际作出如下补充安排,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明确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时间表及具体要求
市税协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到2024年12月,分动员部署(2023年12月上旬至12月底)、组织实施(2023年12月至2024年9月)、总结提高(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三个阶段。按照上述三个时间段,各事务所应将第二、第三两个阶段的工作进度尽量前提,按时限要求抓紧抓实抓好具体工作内容的落实。同时要认真领会把握“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及思想重视程度,统一思想,成立专班,聚集合力,强化落实,着力研究如何将“实施方案”中的6项任务与本补充通知部署的10项任务有机结合、融会贯通,转化为可操作、落地快、收效大的具体工作项目,确定出具体工作项目后,应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等。各事务所要将这些内容分别填写《事务所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转化为具体工作项目统计表》(附件1)、《XXX工作项目实施方案》(附件二),并按要求报市税协。
二、明确重点任务转化为具体工作项目的要求
中税协在补充通知中,将重点任务转化为具体项目以表格的形式(附件1)确定了十个方面的任务范围,各事务所在研究将任务转化为具体项目时,要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大局,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有针对性的从专项行动十项重点任务中选取相关项目,力求形成一些在本市乃至全国行业内有影响力的大项目、好项目。在选定具体项目后,就项目实施方案和预期目标等内容,抓紧制作《XXX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
三、明确专项活动各项工作总体安排
(一)报送任务转换情况。各事务所要将上述确定的任务转换内容分别填写《事务所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转化为具体项目统计表》(附件1)、《XXX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务于2024年1月22日前报市税协。
(二)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务必确定1名专项行动工作联络人,专门负责专项行动情况报送工作。各事务所务于2024年5月31日、2024年12月10日两个时限前,分别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实施方案”附件)报送市税协。同时,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应及时向市税协报送相关工作的动态信息简报,市税协将以一定方式在全行业推广交流。
(三)报送工作总结。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各事务所要在2024年11月底前,向市税协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包括工作情况、取得成效、经验做法、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要积极挖掘专项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形成2-3个典型案例素材(每个不超过1500字)与工作报告一并报送。
原“实施方案”涉及的有关时间安排和时限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明确的时间和时限为准。
市税协联系人:李佳 电话:23120684
市税协邮箱:tjsxks@126.com
附件:
1.《事务所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转化为具体项目统计表》
2.《XXX项目实施方案》
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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