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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深入开展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0 15:27      来源:原创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落实好中税协关于开展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市税协于2023年12月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津税协〔2023〕29号( 以下简称 “实施方案”)。近日,中税协再次下发文件,就此项工作进行了深入具体的部署,为保证工作落实落细,市税协结合实际作出如下补充安排,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明确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时间表及具体要求
      市税协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到2024年12月,分动员部署(2023年12月上旬至12月底)、组织实施(2023年12月至2024年9月)、总结提高(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三个阶段。按照上述三个时间段,各事务所应将第二、第三两个阶段的工作进度尽量前提,按时限要求抓紧抓实抓好具体工作内容的落实。同时要认真领会把握“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及思想重视程度,统一思想,成立专班,聚集合力,强化落实,着力研究如何将“实施方案”中的6项任务与本补充通知部署的10项任务有机结合、融会贯通,转化为可操作、落地快、收效大的具体工作项目,确定出具体工作项目后,应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等。各事务所要将这些内容分别填写《事务所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转化为具体工作项目统计表》(附件1)、《XXX工作项目实施方案》(附件二),并按要求报市税协。
       二、明确重点任务转化为具体工作项目的要求
       中税协在补充通知中,将重点任务转化为具体项目以表格的形式(附件1)确定了十个方面的任务范围,各事务所在研究将任务转化为具体项目时,要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大局,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有针对性的从专项行动十项重点任务中选取相关项目,力求形成一些在本市乃至全国行业内有影响力的大项目、好项目。在选定具体项目后,就项目实施方案和预期目标等内容,抓紧制作《XXX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
       三、明确专项活动各项工作总体安排
     (一)报送任务转换情况。各事务所要将上述确定的任务转换内容分别填写《事务所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转化为具体项目统计表》(附件1)、《XXX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务于2024年1月22日前报市税协。
     (二)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务必确定1名专项行动工作联络人,专门负责专项行动情况报送工作。各事务所务于2024年5月31日、2024年12月10日两个时限前,分别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实施方案”附件)报送市税协。同时,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应及时向市税协报送相关工作的动态信息简报,市税协将以一定方式在全行业推广交流。
     (三)报送工作总结。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各事务所要在2024年11月底前,向市税协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包括工作情况、取得成效、经验做法、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要积极挖掘专项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形成2-3个典型案例素材(每个不超过1500字)与工作报告一并报送。
       原“实施方案”涉及的有关时间安排和时限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明确的时间和时限为准。
 市税协联系人:李佳 电话:23120684
 市税协邮箱:tjsxks@126.com
附件:
    1.《事务所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转化为具体项目统计表》
    2.《XXX项目实施方案》
 
 
 
                           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1.8